1. 实验室安全
(1) 实验室用电线路规范化,不私自乱拆、拉、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严禁超载,发现线路不通和漏电,及时报修。
(2) 水龙头随用随关,发现管道漏水,破裂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和报修。
(3) 使用酒精灯等明火,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随用随关,学习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做到消防设施人人会用。
(4) 实验室保持室内通风、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消防通道通畅,便于取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关闭总电源。
(5) 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清楚急救箱、灭火器材、紧急洗眼装置和冲淋器的位置。
(6)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追逐打闹,未经批准不得将实验室器材带出实验室。
(7) 实验时佩戴必要的防护器具(实验服、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束缚好宽松的衣服和头发,不得佩戴长项链、穿拖鞋。进行化学、生物安全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8) 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分类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 实验结束后,应对各种实验器具、设备和物品进行整理,并进行全面仔细的安全检查,清除易燃物,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0) 实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在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情况下,应迅速切断电源、气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2. 化学品安全
(1) 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得开口放置。易产生有毒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低温存放的化学品宜存于10℃以下的冰箱中。
(2) 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化学品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双人保管、双锁锁门、双人发放、双人领用、双人记账),落实双人双锁管控措施。
(3) 实验人员使用化学品前,应了解化学品的物性、化性、毒性及正确使用方法,严禁将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品混装、混放。实验剩余化学品必须按规定处置,严禁随意乱放、丢弃或倒入下水道。
(4) 使用易挥发试剂时,应在通风橱中操作,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5) 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不得在烘箱内存放、烘烤易燃有机物。
(6) 配制各种试剂和标准溶液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配后立即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和配制人,以免拿错用错。
(7) 产生的化学废液应分类收集、封口,并贴上相应的分类标签。装废液的容器存放于阴凉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
(8) 危险废物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禁止不同种类危险废物混放。

3. 气瓶安全
(1) 正确识别气体钢瓶,不同种类颜色标识不同,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不得擅自改装,保持漆色完整清晰。
(2) 气体钢瓶必须直立放置并妥善固定,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位置,远离热源、阳光直射和腐蚀性物质。
(3) 搬运气体钢瓶时,使用专用小推车,轻装轻卸,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使用气瓶做支架。
(4) 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开启或关闭瓶阀的速度应缓慢,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应尤其注意。
(5) 高压气瓶的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不得漏气。
(6) 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以防止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气体瓶的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05 MPa,可燃性气体应保留0.2-0.3 MPa,氢气应保留2 MPa的余压,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7) 更换气瓶时,将空瓶放入库中并固定,贴上“空瓶”标签,取出新气瓶,并登记姓名及导师。

4. 液氮罐安全
(1) 液氮罐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阴凉处,避免阳光直晒,严禁液氮罐倾斜、横放、倒置、堆压或碰撞,应始终保持罐体直立。
(2) 液氮存储在密封式罐体时,要注意在罐口保留一定缝隙,避免液氮气化时气体无法及时排出,造成爆炸事故。
(3) 液氮是低温制品,使用液氮时,应先将液氮从存放罐中倒入专用的小保温瓶中,方便取用。取用时务必带好手套,做好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液氮飞溅冻伤皮肤。
(4) 在液氮中操作及存取冷冻物品时速度要快,轻拿轻放,以免物品解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 放进或取出冷冻物品时,应尽量使罐口打开时间短,以减少液氮消耗。
(6) 使用和存放液氮的房间要保持通风良好,以免空间缺氧造成人员窒息。
(7) 在保存过程中,每天应随时检查罐体使用情况,发现罐体上部或瓶盖上有水珠和结霜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验检测和维修。

5. 仪器设备操作安全
(1) 实验人员经过培训后可自主上机测试,须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网站预约,并经相关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使用相应仪器设备。
(2) 夜间及非工作日进行实验测试时,须有两人以上同行。
(3) 未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允许,不得将非相关人员带进实验室。
(4) 实验中须爱护实验器材和设备,节约水电和材料。
(5) 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
(6) 实验工作中有疑问须及时联系该实验室或仪器设备责任人,不得盲目操作,未按规定使用仪器、用具造成的损坏,视具体情节按规定赔偿。
(7) 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结束后,实验用设备、用品等须及时清理归位。